慎重开发怒江水能资源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专家提出——
记者陈宏伟2月27日北京报道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水力学所总工程师刘树坤教授,日前公布了一份正设法提交给有关部门的《保护怒江的紧急建议》,就怒江水能资源开发问题,请求政府部门慎重决策。
在建议信中,刘树坤说,江河同时具有资源、环境和生态价值,通过流域的综合治理和管理使得三种功能同时得到发挥,提高流域的安全度、舒适度和富裕度,支持流域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才是正确之路。只顾水能资源开发,牺牲环境和生态利益的做法并不可取。
经过上世纪80年代末以来的酝酿,2003年7月《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完成,同年8月,国家发改委主持召开了《怒江中下游水电规划报告》评审会,通过怒江中下游水电开发方案。由此,怒江水电开发引起社会各界广泛争议,并导致该项目一度沉寂。
其间,多家环保组织和各界人士两度要求有关方面公示怒江水电开发环评报告。然而,有迹象表明,近期怒江六库电站已在积极筹备,2008年年内可能动工。
刘树坤认为,在怒江开发与保护的争论中,明显地对怒江保护的价值认识不足。“传统的梯级水电开发理论已经过时,在进行水电梯级开发规划时,只考虑技术和经济的可能性,完全没有考虑河流本身的生态环境价值。而恰恰目前人们还没有充分认识到生态环境所具有的巨大经济价值。”
依据多年工作经验,刘树坤说,目前在西南诸河的水电开发中无视环境和生态保护的重要性,采用梯级开发的过度开发模式,特别是引水式发电模式,造成下游河道干涸断流;施工过程中对山体植被的破坏也十分明显,原有河流生态系统将遭到毁灭性破坏。大坝建设会改变流域的水循环,造成河流节点化、改变河川径流、淹没古镇和良田,最终影响到流域生态系统。
他强调,水电开发对于怒江自然景观长廊、生物多样性长廊、多元民族文化长廊的破坏可能是无法修复的,所造成的生物资源、旅游资源、文化资源的损失亦不容低估。
与此同时,通过实地调研,刘树坤发现,目前怒江水电开发中的移民模式也不受农民的欢迎,由山寨移入社区,使得原有的民族传统和文化无法保留,离开土地使他们的生活缺少保障。
刘树坤建议,怒江的开发首先应当有利于怒江流域的发展,有利于提高怒江流域的安全度、舒适度和富裕度。保护主流,适度开发支流,以满足流域发展的经济和能源的需求,在开发中获得的利益优先用于流域的保护和发展旅游,利用流域优越的物质资源发展珍稀花卉、制药、宠物、生命科学等少污染、高产值的产业,实现流域发展和保护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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